项目编号:0222FW******
1. 招标条件
北安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北安市胜利林场、自治林场、四〇四林场、缸窑林场所属土地。
2.3建设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为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建设规模为流转土地82600.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黑土地保护利用等工程。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施工质保期结束,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成果(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完成建设规模为流转土地82600.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黑土地保护利用等工程)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造价咨询服务。
2.6.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等相关服务工作;
2.6.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设计调整、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2.6.3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与本工程所有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2.7招标控制价为:550,000.00元。
2.8 付款方式:投标人提交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造价咨询服务成果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90%价款,施工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10%(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或交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不少于一项公路设计业绩)、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中出具工程勘察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联合体中出具设计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或交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不少于一项公路设计业绩)、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2个。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获取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3.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企相符,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证企相符,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项目机构其他人员:
3.4.1勘察人员配备:具备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3.4.2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须具有公路或农林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设计人员2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3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造价师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3.4.4项目班子人员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且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处罚金额大于200万以上);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投标人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5.3******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投标人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圆整)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00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投标人系统操作指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00
7.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00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参与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盛惠银座小区15号楼104号商服一层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史女士、杨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北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业务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