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单位承担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因施工需要采购混凝土一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所需材料(报价表见附件)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所供货物或服务在其营业范围内,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1.2. 注册资本金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1.3.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1.4. 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派人员于 2025 年 03 月 06 日至2025年 03 月10 日,北京时间8时 30分至17时 30 分向询价人了解有关信息。
3.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符合询价人业主和图纸设计要求;采购方现场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采购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供货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供货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交货要求:成品交货并配合询价方进行指导安装,配合设备由询价方提供。
4.1. 交货时间:具体以询价方通知为准;
4.2. 交货地点:询价方工地,运输费用及保险由报价方负责。
5.报价要求、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按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人未按附件内格式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5.2. 结算: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3日前乙方凭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乙方应确保每月对账的及时与准确性,在当月的21日至23日核对当月的所有供货数量,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全部收回,同时向乙方出具结算单。逾期核对,单据失效作废,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3. 货款的支付时间:乙方每月与甲方进行对账结算,乙方在结算后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并验证通过后,按进货批次向乙方拨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乙方当期结算金额的 95%,货款中 5%作为质保金扣除。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到期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5.4. 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贵单位请于2025年3月13日17时30分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 进行报价。
6.此函不作订货凭证,在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并且满足技术及服务要求的前提下,询价人对有效报价按价额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各供应商报价税率不一致的,采取综合评审价格。
7.下列情形拒绝报价******委员会评定认为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8.成交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纳税人资格证明。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9.联系方式:
集采中心联系人:杨坤宇 电话:1******55
项目现场联系人:李涛 电话:1******28
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有限公司
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部
2025年3月5日